核心提示:(三)每天3时至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其他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告明确,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预警一级)期间,执行以下交通管理措施:(一)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全天停驶80%。(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三)每天3时至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其他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
责任编辑:wb001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津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