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凡符合免学费资格的中职学生,公办学校不得再收取学生任何学费;民办学校每学期开学时可照常收取学生学费,学生的免学费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直接打入学生本人的“中职学生资助卡”。符合免学费资格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得再收取学生任何学费。
为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凡符合免学费资格的中职学生,公办学校不得再收取学生任何学费;民办学校每学期开学时可照常收取学生学费,学生的免学费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直接打入学生本人的“中职学生资助卡”。
据介绍,自2012年秋季学期以来,我省进一步扩大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仍有个别地方未按要求对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工作实行有效监管;个别中等职业学校存在工作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免学费标准按各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符合免学费资格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得再收取学生任何学费。
按照规定,各地要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实行集中发放。要严格按规定实行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减少资金的流转环节,确保专项财政资金的及时发放和安全。(记者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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