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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 电商平台执行差别明显(2)

字号: 2014-03-18 08:59

核心提示:在京东商城方面,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上述母婴用品属于“特殊商品”,一经售出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即不能无理由退货。

美妆电商

新政或促优胜劣汰

众所周知,化妆品由于其产品的特殊性,在电商经济刚兴起时,该品类曾一度在电商经济中被排除在退货大门之外。此番新消法的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正式将网购化妆品纳入适用范围,在业界看来,或将促使美妆电商加速优胜劣汰。

“7天无理由退换货”是淘宝于2008年就对外宣传的口号。然而,其当时推出的第一期适用范围,却未包含化妆品。但就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的前一个月,淘宝已高调宣布强制全面推行商品的“七天退货”服务。

依照淘宝新的政策,除特定15类商品外,化妆品与服装服饰、鞋类、3C数码一样,其消费者可在收到商品七天内提出退货申请,在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卖家必须支持退货。若淘宝判定卖家责任,来回运费都由卖家承担;买家责任(不喜欢/不合适等),买家承担来回运费。

而据聚美优品方面透露,其实早在2011年,聚美优品就已经推出了30天拆封无条件退货政策。另外,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聚美对于已经拆封的退货商品均做集中环保化处理,杜绝二次销售。

不过,也有从事化妆品垂直电商研究的一位专家认为,7天后悔权或者说“冷静期”的出现,将令化妆品电商业加速优胜劣汰。

在其看来,2014年是垂直电商的生死之年,美妆也不例外,而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的出现,或将加剧行业的优胜劣汰。短期而言,美妆电商的经营难度和成本或将有一定的提高,这将令一些在产品质量方面做得不够好的化妆品企业和电商平台被洗出市场,但长期而言,行业环境的改善和消费者信任度的提高,将令互联网化妆品市场面临新的机遇。

据悉,目前国内的化妆品市场中,线下的销售依旧占据了80%的市场份额,线上销售部分目前总的市场约为600亿元,这其中淘宝和阿里加起来又占了一半,国内最大的化妆品垂直电商聚美优品截至2013年的规模也就68亿元。由此可见,伴随着产品可信度的提升和市场环境的改善,线上销售化妆品的市场依旧具有很大的想象空间。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了一个最低的底线,我们则会鼓励企业在法律的基础上提高自我约束能力。”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和服务评价委员会吕金波如是对南都记者说。

据吕金波透露,2013年消协层面,全国共计收到化妆品投诉6698件,其中因质量问题的投诉达到4085件。“数据表明,消费者在化妆品网络购物中的第一问题就是‘是真是假’的问题。”吕金波进一步指出。

链接

新法几大重点:

A

增设了“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并应承担退回商品的运费。并且,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及报纸和期刊等除外。

B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知假买假”将同样能获得惩罚性赔偿;消费者在主张食品价款的10倍赔偿时,不以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食品或药品的赠品发生质量问题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也应承担责任;司法解释还规定了网购平台、食品认证机构和广告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C

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并应采取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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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抽样调查:不合理的“不退不换”仍大量存在

记者搜索淘宝发现,仍有5.7万余件标明不退不换的商品,刨除注明“定制”的有600多件,余下的大多贴着“清仓”、“特价”等标签,这些商品中有些明确表示“任何理由不退不换”。记者进入到一家服装店,店家在页面顶端用大红字明确声明店内所有商品不退不换。对于新消法七天无理由退换的规定,该店ID“孙春红0202”的客服客服表示“我们咨询了,只要提前声明(就)可以(不退不换)。”追问是否淘宝方默许,客服说:“你别管淘宝怎么说的亲,我们声明了不退不换,你想好了能够接受再买。”

记者随后咨询淘宝官网客服,客服表示服装类商品必须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服务。针对该商家擅自的不退不换要求,如果消费者买到不如意的产品,照样可以申请退货服务,如果商家不予同意,可以点击退款详情页“申请淘宝客服介入”发起投诉,淘宝客服随后会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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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电商,无条件,退货,退换,消法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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