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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财险内蒙古分公司未及时报告高管任免 被罚1万元

字号: 2015-12-04 20:23

核心提示:华泰财险内蒙古分公司未及时报告高管任免 被罚1万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4日讯 内蒙古保监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2015年10月,其对华泰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开展了举报检查。经查,华泰财险内蒙古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免职决定和指定临时负责人的决定。

2015年6月15日,华泰财险内蒙古分公司指定王睿俊担任内蒙古分公司临时负责人,并免去鄂尔多斯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职务;2015年8月18日,华泰财险内蒙古分公司指定范守华担任鄂尔多斯中心支公司临时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免职决定和指定临时负责人的决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内蒙古保监局责令华泰财险内蒙古分公司改正,决定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Tags:华泰财险内蒙古分公司 高管 报告 1万元 决定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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