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日,市卫计委公布了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阳光采购还将通过“四公开”,即公开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品种、采购价格、采购数量、药品调整变化情况,晒出采购清单,确保药品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北京晨报讯(记者 徐晶晶)昨日,市卫计委公布了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未来,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品种、价格、数量等信息都将公开。特别是针对市场短缺的低价必需药品,医疗机构可通过价格杠杆,让市民“用得起、用得上”。
按照此次公布的方案,“阳光采购”将坚持全市同一个采购平台,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在用药品全部在政府搭建的平台上实行网上采购。同时,以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价为重要参考价格,实行多方谈判、动态联动,实现成果共享。
阳光采购还将通过“四公开”,即公开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品种、采购价格、采购数量、药品调整变化情况,晒出采购清单,确保药品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针对市场供应充足、竞争激烈的产品,以全国最低价作为重要参考指标。针对市场短缺的,特别是价格低廉的临床必需药品,医疗机构可通过价格杠杆有效缓解供应紧张的问题,努力让市民“用得起、用得上”。
此外,方案在医保、医疗、医药等综合配套措施框架下,鼓励医联体、医院集团等联合采购,逐步统一核心医院与基层机构的药品目录,定期汇总全市医疗机构药品实际购用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据介绍,此次改革的目的是要让公立医院自主采购,政府则转变职能,提供平台服务,加强监测监管,以更好地发挥市场与政府两方面的作用,实现药品采购行为与药品价格的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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