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据四川乐至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2015年6月21日16时许,四川乐至县一女孩被殴打,并被脱掉其上衣拍照上网。
中新网6月24日电 据四川乐至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2015年6月21日16时许,四川乐至县一女孩被殴打,并被脱掉其上衣拍照上网。乐至县公安局通报称,根据相关法律,对涉事者陈某等3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6月22日22时许,网上出现乐至县一女孩被羞辱帖文后,乐至县公安局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及监护人进行调查。
乐至县公安局通报称,经查,2015年6月21日16时许,陈某(女,14岁,非在校生)因与受害人小英(女,化名,非在校生)发生口角纠纷,遂伙同其他4人(均系女性、未成年,一名为在校生)在天池镇仙鹤观一巷道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脱掉其上衣拍照上网。
根据相关法律,我局对陈某等3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另2名未满十四周岁的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相关监护人加强教育管理。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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