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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男谎称能帮买安置房 诈骗165万

字号: 2014-11-26 11:42

核心提示:海口男子谢某某以认识拆迁办的人,能帮助他人搞到安置房为由,四处寻找诈骗对象骗取钱财,2010年至2012年间骗取刘某某等人钱财达1657040元,之后被警方以涉嫌诈骗罪进行网上追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潜逃近半年后,谢某某因涉及一起吸毒案意外落网。近日,美兰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00元。谢某某今年31岁。

海口男子谢某某以认识拆迁办的人,能帮助他人搞到安置房为由,四处寻找诈骗对象骗取钱财,2010年至2012年间骗取刘某某等人钱财达1657040元,之后被警方以涉嫌诈骗罪进行网上追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潜逃近半年后,谢某某因涉及一起吸毒案意外落网。近日,美兰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00元。

谢某某今年31岁。2010年3月,谢某某向冯某某谎称自己认识拆迁办的人,可以帮助冯某某在海口市海甸岛水岸金都小区购买到拆迁安置房,并以缴纳指标费、购房款等费用为由,先后多次骗取冯某某共计123800元。后冯某某见谢某某长时间未能交房,遂让谢某某退钱。2013年4月,在被害人冯某某的多次催促下,谢某某退还冯某某3万元。

2011年9月,谢某某故技重施,谎称能帮刘某某在海口市海甸岛二东路水岸星城购买到拆迁安置房,骗取刘某某390810元,2012年6月,为应付刘某某的交房要求,他竟然伙同沈某某将承租的一套水岸星城拆迁安置房作为其为刘某某购买的安置房交付给刘某某。2011年底,刘某经刘某某介绍也认识了谢某某,谢某某伙同沈某某以同样的伎俩,骗取刘某390810元,2012年后半年又先后骗取刘某香390810元、李某某390810元。

2013年9月21日,刘某某、刘某、李某某等人发现受骗后向公安局报案,随后谢某某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14年3月7日,澄迈县公安局福山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吸毒人员吸毒案件时抓获谢某某,在进行身份信息核查时,发现谢某某系网上在逃人员,遂将谢某某移送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警大队。

美兰法院认为,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165704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谢某某曾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记者 李美香 通讯员 吕莹玉

Tags:某某 安置房 海口一男 骗取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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