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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施工围蔽 延期不得超过半年

字号: 2014-11-22 08:25

核心提示:记者20日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将于今年12月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一审。其中拟规定,地铁施工围蔽延期不得超过半年。《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广州市旅游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修正案从20日起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20日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将于今年12月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一审。其中拟规定,地铁施工围蔽延期不得超过半年。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广州市旅游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修正案从20日起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对于长期以来备受诟病的道路施工围蔽问题,《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作出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因施工需要占用道路或者场地对其实施封闭的,应当向相关行政许可部门申请许可;因故不能按照批准时限完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相关行政许可部门申请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半年;遇到特殊情况,建设工程超过半年确实无法完工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重新申请许可。

针对有轨电车,草案还增加了这样的规定:轨道交通车辆在遵守相关交通安全规定的前提下,享有相对于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优先通行的权利,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应当主动避让。混合路段的相关交通信号灯应当按照轨道交通车辆优先通行、综合考虑整体交通组织的原则进行设置,并报公安机关审核后实施。(记者/郑佳欣 实习生/张意珠 何家伟)

Tags:围蔽 交通 半年 施工 广州市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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