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21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21日从国家标准委了解到,《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日前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1日起在国标委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马德军介绍,该标准第二版于2008年发布。国标委于2012年启动标准编号为GB/T 18801的《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修订工作。
马德军指出,人们现在住房条件改善了,装修复杂程度有较大提高,导致甲醛释放问题比较突出,这是室内污染源。雾霾也比较突出,这是室外污染源。所以要对以前标准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进一步完善评价空气净化器的2类基本技术指标。在常态性指标方面,即“洁净空气量”,指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和规定的测试条件下,提供洁净空气量的能力”。在长效性指标方面,即“累计净化量”,指空气净化器连续工作过程中,“洁净空气量”衰减至初始值的一半时,累计去除的目标污染物的总量。
二是进一步规范产品标注方法,便于消费者选购。新版标准拟以“洁净空气量”作为产品标注的核心指标,增加了“适用面积”、“使用寿命”等参数说明或推导算法,还规范产品标志标注中应说明的其他信息,如产品使用、日常维护等。
三是进一步提高空气净化器的噪声、能效等级等指标。
四是进一步完善空气净化器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净化能力的实验方法,包括针对颗粒物、甲醛累计净化量的测试方法,即空气净化器净化寿命实验;针对甲醛净化能力测试和重复性评价,尽可能客观评价出产品去除甲醛的真实能力。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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