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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间市场加速扩容 大OTC版图悄然浮水

字号: 2014-11-07 12:00

核心提示:机构间市场加速扩容 大OTC版图悄然浮水

在星罗棋布的场外OTC市场中,一场推动统一化、互联化的趋势正在加速形成,而主导这一“大OTC”框架的平台正是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下称“机构间市场”)。

11月3日,包括上海五牛、万银财富、博星投资等在内的5家私募基金、1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及1家基金销售公司成为机构间市场新的参与人,这已是加入该系统的第十三批机构。

机构间市场是“经中国证监会[微博]批准设立的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私募产品报价、发行、转让及相关服务的专业化电子平台”,并由证券业协会和中证资本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证资本”)负责管理。

随着证券业协会《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于8月15日发布,该平台的扩容正在日渐提速。

在各类私募产品、各区域市场逐渐同机构间市场实现对接的背后,这张由监管层推动,并由证券业协会、中证资本市场发展检测中心所主导的“大OTC” 市场版图或已渐渐浮出水面。

私募“集散地”与OTC互联“枢纽”

11月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试点办法》,标志着并购私募债这一品种将正式推出,而机构间市场正是并购私募债的交易场所之一。

事实上,机构间市场也正在成为绝大多数私募类产品的集散中心。今年以来,监管层所推动或实施改革的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证券公司收益凭证、收益互换协议等产品均可在机构间市场实现发行、转让。

而仅仅上线一年有余,机构间市场的规模化发展已初见成效。据机构间市场官网——私募市场网的数据显示,截至11月6日中午,机构间市场累计交易笔数已达8360笔,交易总金额达64.02亿元,其中90只产品均已募集结束。

此外,亦有多类柜台产品在该平台挂牌,包括545只理财产品、359只场外衍生品和8只私募债,不过私募基金和资产支持证券尚无挂牌。

值得一提的是,在机构间市场的挂牌的私募产品仅仅标注了名称代码、发行人、募集日期及收益率,而更详尽的信息披露则仍需在产品发行人处询问方能获悉。

市场参与者方面,除证券公司外,亦有商业银行、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电子商务公司参与其中;国内知名PE龙头九鼎投资还曾于今年9月25日发行了机构间市场的首只私募基金。

与此同时,机构间市场亦在成为证券公司柜台市场、部分区域股权市场以及地方产业园区的投融资枢纽。例如在区域市场方面,机构间市场已与辽宁股权交易中心、青海股权交易中心、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和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形成互通。

以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为例,在点击进入其界面后,机构间市场的投资参与人可在该中心所提供的52只私募股权项目及39只融资项目中进行选择投资。

而在产品多样性、参与人增多、市场互联化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有关机构间市场的规范也随之到来。

今年8月15日,证券业协会曾下发《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随后的9月9日,中证资本亦下发了配套细则《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参与人管理规则(试行)》和《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发行与转让规则(试行)》,对机构间市场的基本规则进行规范。

证券业协会“孵子”之下

事实上,机构间市场的诞生最早可追溯到2012年年底。

当年的12月5日,证监会正式批复筹备设立中证资本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而彼时担任筹备组负责人则是证券业协会会长陈共炎和副会长葛卫平;次年年初,该公司正式更名为中证资本,并于2月27日正式注册成立。

成立伊始,中证资本便具有足够的“官方背景”。工商资料显示,中证资本的出资股东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微博]股份有限公司[微博]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

而在证券业协会的授权及陈共炎的主持下,中证资本启动了券商私募产品备案审查工作,同时有关的资产管理业务也通过其备案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在线备案。同年5月,中证资本在四次工作会议上决定,将筹建系统管理部,并负责管理旗下“私募产品备案”、“私募市场合规监测”及“机构间市场”三大系统。

9月9日,机构间市场第一版的上线,标志着这一平台的正式问世;而在诞生时起,机构间市场似乎便承载着利用互联网平台来构建这样一条私募产品生态链的历史使命。

“这和后来券商创新大会提出的要求是对应的。”北京一家AMC系券商资管部投资经理认为, “(机构间市场)实际上是在搭建一个更大范围的统一的场外市场。”

“加快建设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私募业务项目对接、在线转让等各项服务,稳步发展机构间市场,推动互联互通。”证监会今年5月份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第八条提出。

而据一位接近机构间市场人士介绍,在支持的私募产品种类方面,机构间市场将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以强化该平台的市场化特质。

“除了监管部门明确要事前审批和备案的产品外,系统内私募产品的报价、发行、转让,都不用再向协会提交创新业务专业评价申请,这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私募产品的运作效率。”

重复建设还是互补?

需要注意的是,伴随着机构间市场的快速发展,亦有诸如重复建设、资金规模难题等质疑声随之而起。

“目前除了私募债以外,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短期债等品种既可以在交易所系统挂牌,那为什么还要选择去机构间再挂一次呢?”上海一位投行人士汪宁(化名)表示不解,“交易所的报价、转让系统都是现成的,而且市场规模、资金也更大。”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机构间市场因其产品“非标化”的特点可能无法获得诸如银行理财产品等大额机构资金的捧场。

根据银监会8号文(《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非标资产被8号文定义为“未在银行间或交易所挂牌的债权类资产”;而银行理财对于该类资产的投资将受到额度管制。

相比之下,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则将因在交易所挂牌,而被银行理财资金视为标准化资产而豁免非标额度的限制。

“银行理财投资这类产品虽然不受到私募办法的限制,但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明显要好于机构间的原因是可以规避8号文的限制。”汪宁坦言,“但这样一来,少了银行理财资金,机构间市场的活跃度可能会难以保证。”

但亦有业内人士指出,从机构间市场的性质和定位来看,其当下发展虽与交易所系统有所交集,但更多是一种互补关系。

“机构间市场属于私募性质,和交易所的定位是有所区别的。”前述接近机构间市场人士坦言,“而且像场外衍生品、收益凭证、打通柜台市场,这些却是交易所市场所不能替代,但依然是场外市场目前所需要的。”

Tags:市场 机构 私募 产品 系统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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