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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身为企业高管 私吞员工死亡赔偿金被判5年

字号: 2014-11-03 13:37

核心提示:企业员工工伤身亡,作为企业高管,竟然侵吞10万多元的工伤死亡赔偿金,还设下圈套让死者家属写下收据,王广德一审被泰州市海陵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王广德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泰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尹有文工伤赔偿写好收据对方却不给钱据当事人尤某介绍,她的女婿张某2011年因工伤死亡,曾任泰州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的王广德代表公司与他们协商处理相关事宜,经过协商,公司答应赔偿10万多元。

企业员工工伤身亡,作为企业高管,竟然侵吞10万多元的工伤死亡赔偿金,还设下圈套让死者家属写下收据,王广德一审被泰州市海陵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王广德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泰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尹有文

工伤赔偿

写好收据对方却不给钱

据当事人尤某介绍,她的女婿张某2011年因工伤死亡,曾任泰州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的王广德代表公司与他们协商处理相关事宜,经过协商,公司答应赔偿10万多元。

2012年7月,王广德拿出一份打印好的收据让尤某签字,上面写着“今收到某公司专支张某事件赔偿款107780元”。王广德称,公司需要收据才能支付死亡赔偿金。

尤某签字之后,王广德当场允诺,8月1日之前将赔偿金汇到尤某银行卡上。然而,过了很长时间,尤某也没有等到赔偿金,一年多时间里,她多次向王广德催要,但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

真相大白

经办人私吞公司赔偿金

尤某不知道的是,就在王广德让她写收据的前一个月,他已经离开了泰州某公司,10万多元死亡赔偿金也已经进了王广德个人腰包。

不明就里的尤某在2013年8月向泰州某公司反映了情况,公司了解后联系了王广德,王广德坚持称,赔偿金已经付给了尤某等人,并通过传真将尤某署名的收据交给公司,以此来证明自己已经向死者亲属支付了赔偿金。

公司与王广德交涉了多次无果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查明,这笔10万多元的死亡赔偿金早在2011年12月29日就被王广德领走。

法网恢恢

构成职务侵占罪获刑五年

王广德是河南商丘市人,今年45岁,从泰州公司离职后,到浙江省湖州市一家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年薪17万元。

对于侵吞这笔死亡赔偿金,王广德有自己的理由,他称,由于工伤赔偿前期处理过程中,家属不好好配合,所以不想让他们很快地或者轻易拿走。为了瞒天过海,王广德将收据上注明的给付时间裁剪掉,制造出死亡赔偿金已经给付的假象。

法院一审认为,王广德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两万元。

王广德上诉称自己的行为构成自首。近日,泰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Tags:王广德 私吞 赔偿金 公司 尤某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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