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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药水挂了一半 家属发现药水已过期4个月

字号: 2014-11-03 13:37

核心提示:陈立华出示的过期药水近日,盐城居民陈先生向现代快报反映,他的父亲已经70岁,10月初时因身体不适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输液,可输了多瓶后,突然发现已经输了一半的药水是过期的,“心里总觉得哪里不舒服。”为此,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医院使用过期药品是违法行为,将介入调查。姜振军文/摄输到一半发现药水过期陈增波老人家住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东团村二组,今年70岁,9月底时,老人感到头疼发热,肚子还隐隐作痛。

陈立华出示的过期药水

近日,盐城居民陈先生向现代快报反映,他的父亲已经70岁,10月初时因身体不适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输液,可输了多瓶后,突然发现已经输了一半的药水是过期的,“心里总觉得哪里不舒服。”为此,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医院使用过期药品是违法行为,将介入调查。姜振军 文/摄

输到一半发现药水过期

陈增波老人家住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东团村二组,今年70岁,9月底时,老人感到头疼发热,肚子还隐隐作痛。10月3日上午,儿子陈立华便将父亲送往亭湖区人民医院治疗,当天晚上,医生建议将老人转院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老人转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科后,10月4日,护士给陈增波输了七八袋药水。5日上午,护士再次来给老人输液,“用的是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里面还配有注射用复方甘草酸单铵和胰岛素,输液到一半时,我无意中看了一下药水袋上的时间,居然有效期到今年6月份。”陈立华被吓了一跳,立即喊来护士,护士赶来发现药水确实过期,便更换了药水。

怕耽误父亲看病,陈立华没有立即向医院提出药水过期的事。10月9日,陈增波老人要转院到上海治疗。“我们拿着过期药水找医院讨说法,可是没有给我们合理解释。”

药水已过期4个多月

陈立华给现代快报记者出示了那袋过期药水,塑料袋外包装上写着: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250ml,生产日期:2013.1.26,有效期至:2014.6。“到10月5日给父亲输液,已过期了4个多月。”陈立华说。

“他们要价太高了,想把在医院看病的钱都免掉。”医院消化科一李姓护士长表示,因为钱的问题双方达不成一致。“医院对药品管理很严格,具体情况得问宣传科。”盐城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李大林说。10月30日上午,记者将此事反馈给该院宣传科,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有答复。

陈立华给记者提供了10月9日与医院商谈时的录音,在录音里能清晰地听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名负责协调的女士承认,“此事因为医院的疏忽导致,虽然是过期的药水,但不会造成严重后果。”

食药监局:使用劣药医院行为违法

那么过期药品对人体是否有害呢?“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影响。”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主任医师王主任告诉记者,过期药品会产生细菌,过期越长危害越大,4个月算蛮长的了。“对非过敏体质的人来说,仅仅是药效不行。”王主任认为,如产生变质或杂质,过敏体质的人会有过敏反应,严重的话有生命危险。

“葡萄糖氯化钠是辅助药,不是治疗药。”盐城市卫生局医政处朱处长说,过期药品不一定有害,也许就是药效不好,但是对过敏体质的人还是要注意。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9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超过有效期的按照劣药论处。第75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劣药的行为是违法的。”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负责人表示,陈增波老人的情况他们已经进行了登记,下一步将介入调查,具体如何处罚,会根据调查结果来定。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患者家属处得知,10月31日上午医院已向患者主动赔偿了1.5万元。

Tags:药水 过期 药品 老人 医院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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