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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双十一商家开启预售模式:商品不退换 悔单不退款

字号: 2014-11-01 18:56

核心提示:央广网北京10月31日消息(记者杜希萌何源)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离“双十一”还有11天,各大电商早已经蓄势待发,像往年一样,淘宝旗下的天猫商城,在10月中旬就开启了“商品预售”模式,只要先下订单,付一笔定金,就可以提前敲定想在“双十一”期间下手的商品,避免抢不到东西后悔半天。今年3月实施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赋予消费者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

央广网北京10月31日消息(记者杜希萌 何源)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离“双十一”还有11天,各大电商早已经蓄势待发,像往年一样,淘宝旗下的天猫商城,在10月中旬就开启了“商品预售”模式,只要先下订单,付一笔定金,就可以提前敲定想在“双十一”期间下手的商品,避免抢不到东西后悔半天。

今年3月实施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赋予消费者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可是,今年包括天猫、京东在内的大电商,在预售的时候有许多不合理条款,包括“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定金不予退回”等等。这是为什么?这样的规定,是否涉嫌霸王条款呢?

刘女士:我之前遇到过一次,就是付了订金之后,到那个实际付全款那天错过了,订金里就没有了。你也不可能再补交尾款了,我觉得特别不合理。而且真的就是平白无故交了,交订金的发票都没有。

今年29岁的刘女士,讲述的是去年双十一期间自己的一段购物经历。她至今都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没有收到货物、商家又没有任何实际损失,但自己的订金却要不回来呢?有这个疑问的,不止她一个人。而相似的情况,到今年仍在继续上演。就在今天上午,家住北京海淀区的王先生,在天猫优衣库旗舰店给自己女朋友预定了一件衣服,结果号不合适。想取消订单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付出去的39块钱订金,打了水漂。想干脆拍下来日后再申请退全款吧,该商品又清晰标示着"此商品不支持7天退货"的说明:

王先生:我今天在天猫优衣库旗舰店拍了一件羽绒背心,付了39块钱订金。后来发现号码不合适,我就想退订金。后来发现订金不能退,我就亏了39块。

记者因此致电了天猫客服,确实得到了"订金不予退还"的答复,并且该客服还解释了原因--订金是进了商家口袋,想要要回来,请与商家协商:

客服:如果说您是买的预收款的商品,您先付了订金,这边订金是不可以退的。订金是直接打给商家,如果您不想买这个东西,可以跟商家协商。如果商家愿意退给您,商家可以通过自己的支付宝把钱打给您。如果说商家不愿意的话,订金是不可以退的。

记者无奈又致电了优衣库中国的客服热线,在"订金不退还"这里,两家说发一致,但提到这39块钱究竟给了谁,答案却大相径庭:

客服:如果你不想要的话,后期不是有一个尾款嘛,你可以选择不付尾款,但是订金也是无法退还给您的。订金无法退还给您,是天猫规定的,我们这边是无权规定,您付了订金,如果不付尾款的话,钱是支付给天猫的。

同样有着天猫旗舰店的"罗莱家纺"相关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预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款"等条款,都是出自天猫。据记者了解,有着类似规定的不止天猫一家。一直被视为行业内强有力竞争对手的京东,也是如此。

工作人员:一般就是说,我们这个活动也就是活动规则,它已经写的很明确,页面有这个提示的话,那就按这个规则来处理,只是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品收到之后感觉不喜欢,或者说感觉不适合,那就您这边没法办理,如果您方便的话,多看一下,再考虑一下,不是特别确定的话,您看就选择其他的商品,好吧。

眼下,新消法实施不满8个月,各大电商在双十一预售当中的种种新做法,明显是"和消法有点对着干"的意思,当中还有没有别的原因?

天猫平日里基本上遵循了这一原则。同时,在"天猫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支持条件、处理流程及类目"中,明确列出了"不适宜、不予无理由退货"这个原则的几种货品:包括"特价酒店、新车二手车、生鲜产品"等一系列特定产品;定制类商品;以及"预售模式的商品"。前两大类型在《新消法》里确实可以找到相应依据,那么预售模式商品不予无理由退货,是出于什么考虑?天猫公关经理长征给出了解释:

长征:新消法第25条当中规定,除报纸和证券等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予退货的商品,是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我们的预售是消费者前期下订金,商家按照定单数量来安排生产,这个就属于以销定产,以销量来定产品,它的商品性质不同于传统的库存销售模式。另外一个,从消费者的告词来看,双十一所有的预售商品不论在活动页面、商品详情页面都有订金规则,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提示充分明确,虽然预售产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产品质量问题,仍然为消费者维权。

对于上面提到,刘小姐和王先生的订金打了水漂,长征解释说,总体看,预售模式有利于厂家以销定产,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同时订金的相关规则确实也要遵守《合同法》的规定。

长征:预售可以让消费者有时间从容的预定,理性选择,对于厂家来说,也能根据消费者的预定量以销定产,合理安排产能最大化,从预售模式这个订金设计来看,按照《合同法》的一个规定,消费者支付的订金不超过法律规定的20%。如果消费者后续不支付尾款,订金由商家没收。消费者看起来,这个好像不公平,但实际上与此同时对商家也会形成一个约束,如果商家在预期的时候,没有给消费者提供相应的商品,也是需要双倍返还订金给消费者的。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则并不这样认为。他指出,订金不予退还的规定,恰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的支持"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背道而驰,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刘俊海: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我们引进了消费者的后悔权,如果消费者对商品服务不满意,即使商品服务没有问题,都可以无因退货。仅仅是在购买的环节消费者不满意、不购买,就没收人家消费者的订金,实际上表明这一个企业对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没有予以充分的尊重,甚至赤裸裸侵害了消费者的两个权力。

刘俊海同时对"预售订金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既然《新消法》支持从电视购物到网络在内的"7天无理由退货",那是时候让"订金"退出历史舞台了:

刘俊海:在消费领域,我认为将来订金制度应当逐渐淡出,既然消费者买了商品之后都可以无因退货、免费退货,在消费者购物之前也应当让消费者自由选择,建议平台或者是电商大胆的告别预售订金。

Tags:订金 商品 消费者 预售 天猫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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