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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大战昨日最终落下帷幕 成互联网诉讼标本

字号: 2014-10-17 10:28

核心提示:东方IC供图旷日持久且让无数网民印象深刻的3Q大战昨日最终落下帷幕。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360的诉讼请求,认定腾讯不构成垄断侵权。而这也是3Q连环诉讼中第二起迎来终审判决的案件,在这两起案件中,腾讯和360互诉对方,前者指责对方“不正当竞争”,后者指责对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最终两起案件都判定360一方败诉。

东方IC供图

旷日持久且让无数网民印象深刻的3Q大战昨日最终落下帷幕。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360的诉讼请求,认定腾讯不构成垄断侵权。

而这也是3Q连环诉讼中第二起迎来终审判决的案件,在这两起案件中,腾讯和360互诉对方,前者指责对方“不正当竞争”,后者指责对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最终两起案件都判定360一方败诉。

对于这场诉讼中备受关注的腾讯“二选一”行为是否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最高院在审判书中表示,反垄断法所关注的重心并非个别经营者的利益,而是健康的市场竞争机制是否受到扭曲或者破坏,认定腾讯没有构成垄断。

昨日,360方面表示尊重最高院的判决,但对结果表示遗憾。“官司输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国已经有《反垄断法》,但在互联网界还没有一个真实的案例。作为创业者,垄断对中国整个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对互联网公司创业是一个非常巨大的伤害。”360公司CEO周鸿祎说。

腾讯方面则回应称,很欣慰3Q大战在法律的轨道上获得解决。“面向未来,我们清醒意识到责任和挑战,我们将创造更好更多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回报广大用户和社会各界。”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3Q大战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也是互联网诉讼的标本案件,它从司法角度划清了互联网行业的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的界限,有利于互联网行业的竞争良性化。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表示,这起诉讼案的意义不仅在于最终的审判结果,而且还在于这是一次对互联网行业反垄断案例的摸索。同传统行业不同,互联网这一新兴产业并没有有形的商品,各家互联网公司表面上看起来“各自为营”,但实际上都是用服务来争取稳定的顾客群。

“考量互联网行业是否存在垄断,就不能用原先的老观点来判断,而是要结合互联网的特性。最高院对这起诉讼的处理有着一定的标本作用。”刘德良表示。

背景资料

3Q大战始末

2010年9月,360公司推出隐私管家,指责QQ软件窥视用户隐私文件,随后发布“扣扣保镖”安全工具,称能够帮助QQ用户更好地保护隐私、防止盗号。随后腾讯方面强硬回击,发布了《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要求用户在QQ软件与360软件之间“二选一”。

随后双方从各自的立场出发,相互争执不下,并从口水战上升到了司法层面。2012年4月,腾讯公司在广东省高院起诉360公司不正当竞争,并提出高达1.25亿元的索赔;360公司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同时,也起诉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提出了1.5亿元的索赔金额。这两起案件先后在广东省高院进行一审,360两次败诉后均选择上诉,并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来进行最终审理,成为历年来互联网官司中“阵仗”最大的一次。不仅如此,在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由于1.5亿元的索赔金额创下纪录,这起案件也成为“互联网第一反垄断案”。

今年2月,这两场官司迎来第一场终审。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的宣判驳回360的上诉,维持法院的一审判决,360须向腾讯赔偿500万元。昨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另一纸终审判决同样驳回了奇虎公司诉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中360的诉讼请求,认定腾讯不构成垄断侵权。记者 张倩怡

Tags:互联网 腾讯 360 诉讼 垄断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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