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游戏日渐火爆,伴随产生的游戏装备、游戏币、游戏号等“网络资产”愈来愈多。但同时,虚拟财产遭窃案件也频频发生,让不少网民苦不堪言。据《广州日报》日前报道,广州荔湾区一市民投入3万元巨款玩某款游戏,好不容易升级出一批高级装备,正想把装备标价9000元出售时,却遭遇“网偷”。当地派出所立案后,游戏运营方却拒绝协查,至今维权未果。江苏的李某,使用上线黑客非法获取魔兽世界网游玩家的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游戏日渐火爆,伴随产生的游戏装备、游戏币、游戏号等“网络资产”愈来愈多。但同时,虚拟财产遭窃案件也频频发生,让不少网民苦不堪言。
据《广州日报》日前报道,广州荔湾区一市民投入3万元巨款玩某款游戏,好不容易升级出一批高级装备,正想把装备标价9000元出售时,却遭遇“网偷”。当地派出所立案后,游戏运营方却拒绝协查,至今维权未果。江苏的李某,使用上线黑客非法获取魔兽世界网游玩家的账号和密码,然后进入玩家账号中盗取“游戏金币”,并在5173网站进行出售,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于虚拟财产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虚拟财产案件日渐增多,网民的财产难以得到切实的保护。
虚拟财产遭窃事件频发
近几年,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让人们认识了各式各样的虚拟财产。这些虚拟财产具有相当的价值,据了解,在5173中国网络游戏服务网上可以看到,每天都有许多游戏账号和游戏装备在线交易。《征途》游戏中一个208级的人物账号卖到50000元,《蜀门》中一个75级的人物账号卖到52000元,这些虚拟财产可“虚转实”,因此也被“网偷”盯上。
近日,广州市民陈先生的游戏装备失窃,多次维权未果。在装备被偷后,他立即向派出所报案,第一次警方并没有受理。原因是他无法证明这些网络虚拟物品的真实价值。一周后,警方终于受理此案,并让陈先生提供了交易信息,可事后也一直没有消息。陈先生无奈表示,因游戏公司及其所在地派出所目前没有提供协查资料,他的案子只能暂时搁置。
网络游戏的市场规模与日俱增,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4年第一季度我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高达251.3亿元,同比增长23.5%。网络游戏拥有数以亿计的网民,甚至不少狂热型玩家不惜血本,投入大量时间和金钱成就一个属于自己的游戏帝国。但网络虚拟世界出现不少盗号及盗取装备等行为,造成网络虚拟财产的失窃和权属争议现象日益严重,从而引发逐年递增的法律诉讼。这类诉讼事件之所以频发,主要是由于游戏装备失窃引发的。业内人士透露,在网络游戏世界,盗窃多是通过偷取密码、控制账号、修改程序等方式,也有人利用职务监守自盗,利用木马病毒实施盗窃。
不仅是上述提到的陈先生,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显示,有六成游戏玩家经历过虚拟财产被盗事件,七成玩家认为现在的网络环境对其虚拟财产有危险。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安全迫在眉睫。
法律监管缺失导致维权难
超过半数的游戏玩家有过虚拟财产被盗的经历,但是财产能真正能失而复得的却是少之又少。目前,针对网络“数字财富”被盗主要有两大问题。
首先,法律定位不明确,虚拟财产没有一个通用的衡量价值,警方可能会认为一些不大热门的虚拟物品或者虚拟财产难以用现实中的货币去横量,不构成立案的标准,也不会去受理。虽然不少法律专业人士认为虚拟财产符合我国《刑法》中“公私财物”的各项特征,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属于我国刑法的保护对象,应立法加以保护,盗窃虚拟财产应以盗窃罪认定。但也不乏一种不同观点,认为所谓虚拟财产仅是一种网络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流,不是财产。
其次,虚拟财产的保护受限于技术条件,取证存在不少困难。网络数据千变万化,而游戏装备被盗这类事件涉及网络运营商、游戏服务提供商,需要多方协助调查,这为执法部门调查增加难度,也为网友取证造成不便。网民在找寻虚拟财产的过程中,技术实力强弱悬殊造成网游公司在虚拟世界中既是“裁判”也是“运动员”,最后加上一句“保留最终说明权”,让网民处于绝对弱势地位。
对于虚拟物品的保护现状,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宇星表示,我国目前确实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网民的虚拟财产。虚拟物品的价值金额难以确定,就很难判定是否违反了盗窃罪规定。他建议,应该尽快对虚拟财产进行立法,将盗取虚拟财产行为定为盗窃罪,逐步建立和完善虚拟财产鉴定的机构,根据盗窃之后出售所得的金额来定罪。
虚拟财产需立法保护
根据艾瑞咨询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整个中国的网络游戏市场有望在2014年突破千亿的市场,而且整体行业仍在持续发展。游戏积分、优质的游戏装备更意味着投入了不菲的真金白银。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盗取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行为折射出网络时代犯罪的新特点。为适应网络时代打击犯罪的需要,针对新型犯罪特点完善刑法体系将相当必要。虚拟财产的保护应采取预防为主,多管齐下的方法,网民、网络公司以及司法部门应当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
首先,网络公司和网民都应完善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御措施,特别是网络公司,更是有义务保障网民的信息数据安全。除了技术保障外,更重要的是网民设置和保护好账户和密码,以防丢失。
其次,设立网络游戏业的监督管理机构,防止网络公司只重个人利益不重网民利益。与此同时,网民可以为自己的虚拟财产投保。一旦损失虚拟财产,在法律法规保护有限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网民的损失。
第三,保障虚拟财产安全最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针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条文仅有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虚拟财产保护法》草例。但是该草例规定过于宏观,现实案件操作空间有限。此前,曾有律师联名向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寄出《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建议书》,引起了我国法律界对网络游戏法律问题的普遍关注。民间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呼声高,新型犯罪监管盲区亟待破除。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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