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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湄潭如此创新 福利中心变身幌子工程

字号: 2014-06-12 13:43

核心提示:由贵州省湄潭县有关部门(招商)公开招标引进的自然人闫仲海挂靠遵义兴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投资建设的湄潭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福利中心)却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并也(非法)被迫停工,群众反映较大。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队伍也是感到上当受骗。(承建企业)投资商是否有故意操作,特别是当地职能部门在推进工作中是否存在监管问题,而严重影响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呢?本网联合中青网记者实地

由贵州省湄潭县有关部门(招商)公开招标引进的自然人闫仲海挂靠遵义兴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投资建设的湄潭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福利中心)却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并也(非法)被迫停工,群众反映较大。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队伍也是感到上当受骗。(承建企业)投资商是否有故意操作,特别是当地职能部门在推进工作中是否存在监管问题,而严重影响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呢?本网联合中青网记者实地进行了调查了解。

引子:劳务纠纷引出的问题隐患

2014年5月24日,中国日报网接到自称叫胡运友的先生投诉,反映自己经人引进,参与了贵州湄潭县福利中心工程建设中的承建施工。施工队进入这个“重民生”的社会福利项目建设时才发现遭遇骗局幌子。

胡先生诉称,湄潭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福利中心)其业主方系该县民政局,其开发商是自然人闫仲海,该项目采取的是BOT投资方式,进入项目建设后才了解到闫仲海是一个无资金实力且曾因搞黑房产开发坐过牢的人,湄潭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是闫等人通过“非常手段”拿到的。而闫拿到这个项目后,故意加大建设标的(由政府批准的建筑总面积6281平方米改为80000平方米)来诓骗多个工程队垫资进场建设。而自己在进入这个建设项目时,考虑是政府福利工程十分可信,岂料自己也是这个湄潭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上当受骗的第三个施工队了。

现场:湄潭县“福利中心”项目也三建三停

在该项目现场,本网及中青记者只见该工程项目确已停工,现只有胡运友的工程队一些留守人员。胡及工友说,第一批工程队鲁总从2012年5月开工到8月拿不到钱,见势不对便退场了;第二批工程队冉总从2012年8月干到2012年腊月也见势不对又退场了。自己是第三批工程队,且资金是陷的最深的一家,也投入了几百万垫资款项。就在2014年春节期间,由于闫仲海不拨付工程款,县政府还进行过调解,才让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现在算是看透了。胡还认为,政府找来的建设投资方闫仲海(及其公司)就是一个幌子和欺诈(公司),自己只想退场不干了,而闫仲海却以胡运友所干工程这样那样的问题而拒不结算,说白了就是闫仲海有政府背景而想赖账。

在施工现场,胡及工友还反映到,当地相关部门为此事也过来过调解过问过,但都是形式上过问,没有实质性解决问题,工程也是一拖再拖,说是八月份完工交房,现在看来遥遥无期。当地县民政局的陈昌福(政府派遣的该项目现场监管员)也在帮着闫说话:你们是外地人,既然不干了,结算的时候少拿点钱走人算了,否则请走司法程序……明显是在欺压外地务工建设公司和人员。

胡运友及工友们认为,这是当地的社会福利工程,并且工程量较大,当地政府应该有效进行监管和督办。而我们作为施工方也觉得,自己的工程队在其他地方参与类似项目的经验,这种民生工程,政府在引入企业时一定会严格考察和给予多种保障,项目资金应该是不成问题的,谁知他们是打着政府民生工程有保障的幌子进行勾搭欺诈。

胡运友及工友们还反映,他们(指闫仲海)胆子也很大,居然可以篡改工程资料。比如说,湄潭县发改局立项时批准的该项目用地面积为9338平方米,建筑面积628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158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该县城乡规划局与县国土局确定的用地面积基本一致即11287平方米。湄潭县民政局与闫仲海签定的该项目BOT合同也明确载明:项目占地面积11287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281.37平方米,项目投资约1420万元。而在与2013年7月11日,闫仲海与胡运友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却变成了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第一期40000平方米,第二期40000平方米;工程建筑总价第一期约为4000万人民币……这不是典型的欺诈是什么?“肥大胆”的背后又是什么?一般承建开发商是不敢这样做的。

拒访:“透明的福利工程”身正还怕影子歪?

5月26日,湄潭县委宣传部。等了一个半小时左右的记者终于见到了分管外宣的副部长冯波并说明了来由。冯说“如果是纠纷问题,你去采访一下企业就行了,我马上给你安排”。当记者说这部分情况已了解并去了工地现场,现在的问题是这项工程可能牵涉到县民政局和某些官员的问题时,冯说“是不是民政局监管不力”?记者说还有其他情况想了解一下,冯波副部长立即出门打了一个电话回来后态度是一百八十度大转:“我才与上级遵义市委宣传部杜科长作了报告,杜科长指示说,你们跟新浪网一样不具有新闻采访权……”。

5月28日,记者两次拨通了湄潭县民政局局长甘国华的电话,但就是无人接听。同样两次拨通了县民政局派遣的该项目现场管理员陈昌福的电话,同样是无人接听,不知是真的电话问题,还是有意回避?

随即记者又拨通了该项目第二批工程队负责人冉总的电话。冉说,闫仲海没有钱,民政局也没有钱,这项目都是工程队垫资修建,开发商闫仲海根本没有钱,这是一个幌子和骗子工程,没法干。现在闫仲海还欠我11万元,我不要了,我认栽……

本网与中青记者与当地群众也进行了发解,对此民生工程同样反响很大。

质疑:民生工程项目施工如此操作?

该项目从三建到三停,从民事纠纷到众说纷纭,从记者调查到被阻止,确也是疑问多多,倍受社会质疑:

质疑一 湄潭县发改局在立项时,明确规定该项目建设规模的建筑面积为6281平方米,用地面积933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586万元。而闫仲海在与工程队签定合同时为什么变成了建筑面积为800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为11287平方米,工程第一期造价就为4000万元?这是否有打幌子行骗之嫌?民政局派遣的现场管理员起到了什么作用?发改局的立项批复是否可以随便突破或更改?

质疑二 三个工程队纷纷先后要求退场,均称闫仲海没有资金实力,纯属靠“特殊手段”从民政局拿到该项目,以民生工程项目幌子诱骗施工队上当。试问,民政局在与闫仲海签定该合同并采用BOT方式时,是否调查过闫仲海的资信状况?该项目既然采用BOT方式即闫投资后要经营30年方可归还政府,期间有无政府官员入股其中?

质疑三 该项目于2011年4月21日获得发改局批准立项,闫与民政局也于2012年9月10日正式签定该项目BOT合同且要求立即开工并于350天完工。为什么迄今为止没有该项目的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规划图、施工图等?

相关链接:

BOT是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特殊投资方式,包括建设(Build)、经营(Operate)、移交(Transfer)三过程。也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含外企)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并准许其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期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政府。

Tags:项目 工程 闫仲海 福利 湄潭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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