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被告人高某因以逃匿方法拒付劳动者报酬10万多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6月底,高某从马某处承接劳务,同时结转预付劳动报酬17万元,又从该建材公司老板处多次领取劳动报酬129526元,向务工人员发放了6月份工资共计99822元。(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董子彪)。
近日,白银市平川区法院依法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某因以逃匿方法拒付劳动者报酬10万多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查明,2013年3月,高某以包工头身份组织务工人员到某建材公司劳务承包人马某处务工,当年3月至5月工资由马某按照高某制作的工资表全额发放。6月底,高某从马某处承接劳务,同时结转预付劳动报酬17万元,又从该建材公司老板处多次领取劳动报酬129526元,向务工人员发放了6月份工资共计99822元。此后,7月至8月15日未发放务工人员黄某等24人工资共计104465元。2013年8月23日、26日平川区人社局两次向高某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立即支付拖欠工资,后高某外逃。(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董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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