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报武汉3月15日电(徐静东 记者雷宇)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带头禁烟控烟,在各类公务活动中也要全面禁烟,不得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也不得吸烟、敬烟、劝烟。对群众反映或舆论曝光的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将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本报武汉3月15日电(徐静东 记者雷宇)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带头禁烟控烟,在各类公务活动中也要全面禁烟,不得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此外,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要严禁吸烟,各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该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组织的各种会议、调研、接待等公务活动中必须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不得接受任何烟草企业赞助,包括使用烟草企业提供的抽纸、纸杯等用品,不得发布任何烟草广告,不摆放各种烟具。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也不得吸烟、敬烟、劝烟。
据了解,无烟将被纳入该省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创建重要内容,传达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对群众反映或舆论曝光的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将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屡教不改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该省卫生系统文件指出,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带头禁烟,将会极大地促进公共场所无烟环境的创建,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在公共场所不受烟草烟雾侵害。
责任编辑:wb001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津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