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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新一年增加生育津贴 提高儿童福利水平

字号: 2014-01-03 16:51 作者:王颖

核心提示: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4、一次性补贴。(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中国网1月3日讯 据俄罗斯《共青团真理报》网站1月2日报道,从2014年1月1日起,俄罗斯生育津贴将提高,儿童福利也增加。

从2014开始,政府支付给新生儿的各种福利费用如下:

每个新生儿在出生后得到的一次性补贴增加到13,700卢布。

分娩津贴(按妇女的平均工资支付)在2014年可以达到每月44900卢布。

拨备给0岁到一岁半岁幼儿的补贴(40%的女性的平均收入)的最高将增加到每月18,000卢布。

给予照顾0岁到一岁半岁幼儿的母亲(在孩子出生前没有工作的)津贴(非社会保险所承担的)分为2类,为照顾第一个孩子将每月补助2600卢布,照顾第二个及第二个以后的孩子将每月补助5200卢布。

产假投入增加20000卢布以上,现在已经达到429400卢布。(实习编译:陈敬敬)

我国生育保险津贴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

(1)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2)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二、其它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Tags:生育津贴 (1 (2 津贴 卢布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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