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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宅最高补1.98万/平方米 或置换西湾路安置房

字号: 2013-12-25 11:30

核心提示: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荔湾区分局发布公告,就地铁八号线北延段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包括征收奖励在内,住宅房屋最高补偿19800元/平方米,提供调换的安置房源则为西湾路安置房,计划2015年交付使用。非住宅房屋的征收,实行货币补偿。《补偿方案》给出了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的指导价:。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荔湾区分局发布公告,就地铁八号线北延段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包括征收奖励在内,住宅房屋最高补偿19800元/平方米,提供调换的安置房源则为西湾路安置房,计划2015年交付使用。

拆迁户可选西湾路安置房

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线(以下简称八号线北延线),是市政府为解决同德围地区交通问题而实施的市政重点项目。八号线北延线在荔湾区内设文化公园、华林寺、陈家祠、彩虹桥、西村等多个站点,涉及征(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

为做好广州市公共基础设施用地项目一期工程(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线)荔湾区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荔湾区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起草了《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线荔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借)地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指出,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方式有三种:住宅房屋的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非住宅房屋的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直管房的征收按市国土房管局批复意见进行补偿安置。

选择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源为西湾路安置房项目,计划在2015年12月底前交付使用。

首层商铺每平米补11.8万元

《补偿方案》给出了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的指导价:

其中,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分三类:框架结构(A)房屋:132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B)房屋:128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C、D)房屋:12400元/平方米;天井、余地:3750元/平方米。

商业用房补偿标准(产权证记载用途为商业)为马路面首层:118000元/平方米(含广雅后街);内街首层:59000元/平方米;二层:48000元/平方米;三层及以上:32000元/平方米。

另外,办公、厂房补偿标准按16000元/平方米补偿。征地范围内的公厕、停车场的补偿,将委托或摇珠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按时搬迁的增加奖励

据了解,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含视同合法产权面积)5000元/平方米给予征收奖励(若被征收人在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合计征收奖励少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给予奖励)。

在规定的征收期限内,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期搬迁移交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给予搬迁时限奖励。如在补偿方案公布后60天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按1600元/平方米、商业按4800元/平方米奖励、办公厂房按2400元/平方米奖励。

这意味着,住宅房屋最高补偿为19800元/平方米,即13200元(补偿标准)+5000元(征收奖励)+1600元(时限奖励)。

另外,被征收人属于住房困难户,且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产权的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可持有关资料向征收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按40平方米给予补偿安置。(记者/胡良光)

■反馈方式

如有意见,请于2014年1月23日前反馈到荔湾区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冼振宇,电话:81056851,81017120。

Tags:住宅房屋 八号线北 线北延线 补偿方案 征收人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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