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3年年底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要对重点产煤省份煤炭行业收费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意见指出,要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中国政府网28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提出要通过严格新建煤矿准入标准,停止核准新建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等措施,以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政府网28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提出要通过严格新建煤矿准入标准,停止核准新建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等措施,以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要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2013年年底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要对重点产煤省份煤炭行业收费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
此外,意见明确,加强煤炭进出口环节管理。研究完善差别化煤炭进口关税政策,鼓励优质煤炭进口;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煤炭出口相关政策措施。
意见还提出,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对资不抵债且扭亏无望的煤矿,要依法及时关闭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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