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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部署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不赡养老人不予认定

字号: 2013-11-29 10:38

核心提示:市民政局昨日安排部署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尽快申请帮扶。资格认定后有效期一年。按照《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城镇低保标准的1.5倍,即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沣东新城为720元/人·月;

日前我市出台了13条针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具体帮扶措施。市民政局昨日安排部署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尽快申请帮扶。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资格认定后有效期一年

为使更多的城市困难群众享受到政府的扶持政策,市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凡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家庭,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申请认定。按照《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城镇低保标准的1.5倍,即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沣东新城为720元/人·月;户县、周至县、蓝田县、高陵县为675元/人·月。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上述标准且家庭财产条件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经其申请后,可被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一年,逾期需重新申请认定。城镇低保家庭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对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审核后,民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凭此证明材料,低收入家庭可享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资助及廉租住房保障等多项帮扶政策。

家有两套房将不予认定

按照《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

在就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下岗、失业、无业人员,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等单位提供就业服务的家庭;家庭中虽无从业人员,但家庭日常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家庭;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家庭。

安排子女在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家庭;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含两套),且未采取自救措施的家庭;两年内购置住房(因拆迁购置经济适用房的除外)或者中高档装修住房的家庭;拥有汽车或消费标准较高的宠物等非必需生活消费品的家庭;家庭成员中有吸毒、赌博且不悔改的家庭。这些将不予认定。

申请所需材料与程序

户主书面申请,需填写《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表》、签订《诚信承诺书》和《家庭收入和财产核查授权委托书》,提供家庭成员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

镇街初审阶段,将对申请低收入认定家庭的状况进行书面审查、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经公示、核查无异议后,上报区县民政局。

区县民政部门对镇街上报的居民家庭信息分别与公安、人社、住房、工商、税务、公积金等部门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同时对上报的申请家庭进行入户抽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记者 程慧)

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咨询电话

新城区 87454949 灞桥区 62666913

雁塔区 85395355 临潼区 83871325

莲湖区 87314433 未央区 86287287

碑林区 85350298 阎良区 86867782

长安区 85291181 沣东新城 84501332

高陵县 86916373 蓝田县 82728338

周至县 87111844 户县 84829399

西安市民政局 86786721

Tags:低收入家庭 符合条件 西安市城市 家庭成员 赡养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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