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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房子过户给女儿 新老伴气得离家出走

字号: 2013-11-10 13:24

核心提示:涂绪律师说。1.对婚前个人财产的约定。案例:张婆婆和李大爷是“夕阳红”黄昏恋,张婆婆每月退休金2500元,李大爷每月退休金3500元,为避免经济纠纷,除约定各自财产归个人外,还约定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张婆婆每月拿出700元,李大爷每月拿出1000元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退休金剩余部分归个人所有。

当婚姻必须协议

签署一份婚前协议,自然不是什么浪漫事儿,毕竟更多的恋人在结婚前,压根就不会想日后离婚的可能。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涂绪律师告诉记者,在重庆,咨询婚前协议的人很多,以三十多岁再婚人士和四五十岁替子女来咨询的人最多,但真正签署婚前协议的人却很少。

不过,对于一个特殊的群体来说,签署婚前协议却是他们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重要条件之一,那就是黄昏恋的老人。财产纠纷、子女反对、身后事处理……种种现实的问题,让老年人的婚姻不得不面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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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结婚都不靠谱

六旬大爷很折腾

最近,家住南坪的高大爷非常苦恼,因为找老伴的事,这五年他都过得很折腾。

高大爷是离休干部,62岁的老伴去世后他变得郁郁寡欢,女儿想接他一起住,但高大爷习惯了原来的房子,不想搬家,所以拒绝了。2008年,64岁的高大爷认识了农村出来的张婆婆。高大爷和张婆婆很聊得来,经常结伴散步,加上一次高大爷生病,女儿刚好出差,张婆婆忙前忙后照顾他,让高大爷萌生了再婚的想法。

“女儿坚决反对,可能因为她条件不好,害怕以后出现经济纠纷嘛。”高大爷说,后来他和张婆婆商定,两人一起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搭伴一起生活,但不登记。

“她主要是照顾我,家里的开支是我在出,女儿给我带的保健品我也喊她一起吃。”高大爷说,但时间一长也出现了问题。慢慢的,他发现张婆婆经常把家里的东西拿到她儿子家,有时还虚报开支费用。虽然只同居不登记,看似明确了个人财产,但真正生活在一起,财产的界限还是模糊的。同居两年后,张婆婆从高大爷房里搬了出来,双方儿女还就房子里的部分财产归属问题大吵了一架。

一年后,高大爷与经济条件不错的赵婆婆走到了一起,这一次高大爷吸取了上次同居的经验教训,不顾家人的反对,坚决和赵婆婆登记结了婚。他说,“一方面,她人不错,我想给她个名分;另一方面,我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希望有个人照应。”但令高大爷没想到的是,这段婚姻还是陷入了退休金和房子的漩涡中不堪重负。

高大爷和赵婆婆各有一套房产,每月各有近3000元退休金。平日里,他们住在高大爷的房子里,家里所有收支均由赵婆婆负责,但除了两人共同的日常支出外,赵婆婆每个月要花近1000元买补药,赵婆婆和高大爷每三个月还要出去旅游,花费在5000元左右。时间一长,高大爷的女儿怀疑赵婆婆吞了父亲的钱,找赵婆婆理论。高大爷情急之下,说出了房子在婚前已经过户给了女儿,存款也给了女儿这件事。为此,赵婆婆非常生气,质问高大爷为什么不告诉自己“转移财产”的事,一气之下搬去了儿子家。

上个星期,高大爷感冒了,一人卧在床上休息。忽然赵婆婆回来了,并且还带了社区里的几个婆婆。赵婆婆说,她回来是为了收拾东西,又担心万一高大爷有个三长两短她说不清楚,于是找了几个婆婆来做见证人。听到这些,高大爷开始后悔了,本来想在老了有个伴,但现在为了钱和房子一折腾,根本没办法好好相处,这婚是不是结错了?

专家意见>

老年婚姻最好先约定婚前财产继承权

重庆中世律师事务所黄明曦律师:根据新婚姻法,高大爷和赵婆婆的婚前财产,包括房产、存款都属于个人财产,即便离婚也不会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高大爷有权将自己的房产、存款赠与女儿。

但针对老年婚姻的情况,如果一方过世,就可能引起财产纠纷,所以,建议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双方的婚前财产由各自原来的子女继承。”

而为了避免子女的误会,高大爷和赵婆婆还可以订立一份协议,对婚后双方的收入、收益是否纳入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如双方可以约定每月从各自收入中拿出1500元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存入共同生活账户,剩余都归个人所有。而赵婆婆每月1000元的补药钱可以与高大爷商量,是算作共同支出,还是作为个人支出,都应在协议中说明。

本版文/重庆晨报记者 刘晓航

法律课堂>

婚前协议可以约定出轨的一方净身出户吗?

《双喜周刊》特邀知名律师,为你详解婚前协议的八大项

婚前协议到底有哪些内容呢?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的涂绪律师为大家列出了婚前协议内容的“八大项”。“但并非每份婚前协议都要包含全部八项,根据双方情况,有的只需两三项即可。”涂绪律师说。

1.对婚前个人财产的约定。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分别归其个人所有,双方经济独立,各自财产由个人完全支配处置,无须征得配偶同意。

案例:陈小姐婚前有两套房,45万存款,李先生婚前有三套房,23万存款。按现行婚姻法,陈小姐与李先生的婚前财产不用约定,即使离婚也是属于个人财产,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两人还是在婚前协议中分别写明各自拥有的存款金额,并注明婚后,货币存款不因存单到期另行转存而视作共同财产,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归原存款人所有。

2.婚前婚后债权、债务的约定。

如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男方因购房所欠债务五十万,由男方承担。或者,男女双方自己的钱财可以借给自己的亲戚朋友,但金额超过1000元需向对方通报,须经对方同意等。

案例:李小姐和张先生再婚,张先生有一家公司,资金多同时负债也多,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李小姐与张先生签订了婚前协议,约定该企业债务均为个人债务,与配偶无关。

3.婚后双方的收入、收益是否纳入共同财产。

如双方可以约定,每月从各自收入中拿出一定金额或比例的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剩余都归个人所有;或双方约定各人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家庭生活全部费用由高收入一方承担。

案例:张婆婆和李大爷是“夕阳红”黄昏恋,张婆婆每月退休金2500元,李大爷每月退休金3500元,为避免经济纠纷,除约定各自财产归个人外,还约定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张婆婆每月拿出700元,李大爷每月拿出1000元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退休金剩余部分归个人所有。

4.赠予、遗产的处理。

婚后双方继承的财产或接受的赠予归各自所有,被继承人和赠予人有明示的则遵照明示。

案例:曾小姐和李先生家庭条件悬殊,婚前两人签订了协议,对赠予、遗产的处理做了约定。婚后一年,李先生父母因车祸去世,市值三千万的遗产由李先生继承,按婚前协议约定,该遗产作为李先生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5.对小孩的抚养、老人的赡养的约定。

请注意,根据“协议不能排除义务”原则,婚前协议里不可以约定不抚养小孩,不赡养老人。

案例:张小姐和陈先生对于婚后子女的抚养签订了婚前协议:双方生育一名子女,对于子女承担共同的抚养责任。若双方离婚,由母亲承担主要抚养义务,父亲每个月承担抚养费用2000元,从2014年起,按每年递增200元支付,直至子女大学毕业为止。

6.婚内一方过错,如何承担补偿责任。

如,男女双方约定婚后承担忠诚义务,不得有出轨行为,如有一方违反,应给付对方精神损害赔偿人民币100000.00元。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过错方不得借口拖延,要净身出户。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出现这种情况时,法院不一定会完全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判决。

案例:罗小姐和何先生签订了关于婚后一方过错的婚前协议。婚后五年,罗小姐发现何先生与一位女同事交往密切,罗小姐认定何先生出轨,但何先生不承认。由于婚前协议中没有写明哪些行为认定为出轨,故很难界定。一年后,罗小姐掌握了何先生婚外情的证据,请求离婚,并要求何先生净身出户。但法院进行判决时,考虑到何先生的生计问题,并未判其净身出户。

7.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均分。婚前协议可约定,双方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车归女方所有,股票、基金归男方所有,其他共同财产均分等。

案例:何女士酷爱黄金,与唐先生结婚前两人约定,如若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入的黄金归何女士所有,股票归唐先生所有,其他共同财产两人均分。如果婚后两人没有再签订其他协议,离婚时就按照该婚前协议进行财产分割。

8.其他约定。

如约定家庭费用分工,约定女方要生两个孩子,约定每年男方带女方出国两次等。在老人再婚的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一方老人生病,是否双方子女都来照顾;一方老人过世,是否双方子女都帮忙处理身后事等。

涂绪律师建议,婚前协议不宜过多过细,如谁负责交水电费,谁负责旅游费等,这些很难真正实现,反而会降低协议的效力。

Tags:赵婆婆 张婆婆 两人 案例 个人财产

责任编辑: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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